请问,女儿去世后,父母能否继续继承他们的房子?

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房产,但是如果有遗嘱的,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;如果没有遗嘱的,按照法定继承的,由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继承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
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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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方式:在父母死亡后,按照遗赠扶养协议、遗嘱、法定继承的顺序,确认子女的合法继承份额。然后,根据该份额主张继承。且因继承取得物权的,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。
即房产因继承取得的,一般无需办理过户,可自动取得所有权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
第二百三十条
因继承取得物权的,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
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
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
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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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可以的。
如果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话,就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父母的遗产,父母、配偶、子女都是当事人的第一继承人。如果父母的父母,也就是你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都已经去世,那你与其他兄弟姐妹就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来继承父母的房产。
在继承时,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,可以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,这样就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了;如果继承人之间对如何继承存在争议,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,法院做出继承的判决后,你们才能继承。
如你还有其他疑问,可以把你的具体情况再跟我们讲讲,我们为你做出进一步的分析。
【相关法条】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 1127 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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